金門縣政府109學年度第1學期獎學金
公告日期:2020-09-08 14:08:10
消息來源: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校外獎學金明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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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金門縣政府109學年度第1學期獎學金 |
收件起啟時間 | 2020/9/1 |
收件截止時間 | 2020/10/8 |
申請資格 | ●學生現仍在籍,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或帶薪進修者)。(一)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 (二)父或母(監護人)設籍金門縣連續達十年限仍在籍。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一、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二、有一科成績不及格者。 三、曾受記過處分者。 |
名額 | 詳見備註 |
金額 | 詳見備註 |
須繳證件 | ●大專院校學生: 一、申請書二、在校肄業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三、前學期成績單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五、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研究院所研究生一、申請書。二、獎學金申請切結書:填附全時進修屬實,非屬實在職專班、帶職帶薪或帶薪進修者切結書(申請碩、博士獎學金者須填)三、在校肄業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國外研究生需附在校肄業證明)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五、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
送件地點 | 自行送件 |
備註 | ●一般肄業學生獎學金: 1.私立大學(學院)每學期錄取50名,每名新台幣4,000元整。 ●研究生獎生金: 1.考取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1萬元整,博士班每名2萬元整。 2.凡獲得國內外博士學位(一次獎勵,須持有兩年內畢業證書及論文),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2萬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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