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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日期:112年9月13日(星期三)1730至1930時 二、實施地點:校本部卓越大樓B201教室 二、活動類型: (一)邀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王警官蒞校實施防制校園詐騙及防治藥物濫用宣導 (二)實施無障礙校園安全、性別平等及自殺防治安全教育 (三)宣導地震避難及災害防救教育,校園APP校安通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