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

一、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3條第8款之規定,本部訂有「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如附件1),用以推動「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希協助經濟負擔重之「在學中已申請就學貸款之弱勢學生」及「畢業後符合撫育12歲以下子女或平均月收入未達4萬元等資格之貸款人」,原則由政府主動進行補助資格審查作業,確認貸款人之補助資格後,再由承貸銀行通知並實際依據貸款人的貸款本金設算補助額度,直接扣抵在學貸款人最近一學期本金或非在學的貸款人一年本息,以減輕貸款人就學貸款還款負擔。
二、若屬在學中且為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的貸款人,請於112年6月1日10時起至8月31日止,逕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填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三、貸款人亦可於112年7月10日10時起到9月15日止,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進行查詢補助資格或申復作業。
四、為使在學貸款人了解自身權益,相關補助內容,請詳見「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如附件2)。查詢路徑: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網址為https://www.edu.tw)「疫後就學貸款補助(網址為https://reurl.cc/9454xV)」主題專區/補助須知。
五、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服務電話:
(一)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45-3860(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6點)。
(二)承貸銀行專線電話:臺灣銀行:02-2349-3333轉303。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