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辦理須知
2025-02-03 弱勢助學符合申請生活助學金者,可申請一個月6,000元生活補助 生活助學金每學期核發3個月【下學期核發3月、4月、5月】
112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助學金】採「從新從優」原則辦理
2023-12-19 弱勢助學依教育部112年11月29日 臺教高(四)字第1122203614號公文公告,弱勢助學金112學年度第1學期採「從新從優」原則辦理,以保障學生權益。家庭年所得級距50萬以下之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及專科班(含二專及五專後二年)學生,補助金額從優適用舊制規定,其他類型學生則適用新制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