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助學金】採「從新從優」原則辦理
2023-12-19 弱勢助學依教育部112年11月29日 臺教高(四)字第1122203614號公文公告,弱勢助學金112學年度第1學期採「從新從優」原則辦理,以保障學生權益。家庭年所得級距50萬以下之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及專科班(含二專及五專後二年)學生,補助金額從優適用舊制規定,其他類型學生則適用新制規定辦理。
教育部公告【11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補助金額通知
2022-12-13 弱勢助學教育部公告【11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補助金額通知 通知對象: 已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完成辦理11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學生
111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校外租金補貼公告】
2022-09-06 弱勢助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校外租金補貼公告】 申請時間:111/09/12-111/10/20 申請需繳交文件: 申請資格為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學生 1.申請書 2.租賃契約影本 3.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資格為 符合大專校院弱勢計畫助 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