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學期起就學貸款放寬條件及注意事項

【就學貸款申請資格】教育部放寬申貸門檻(113年2月1日起)

1.A類: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可申貸(免利息)。

2.B類:家庭年所得120~148萬元: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可申貸(免利息)。

3.C類: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上

(1)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可申貸(自付全額利息

(2)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可申貸(免利息)。

※「兄弟姊妹」和「子女」定義說明: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無兄弟姊妹及子女:不可申貸

【申貸校內住宿費注意事項】

一.112-2學期教育部補助校內住宿學生住宿費一般生每人5千元,低收、中低收生每人7千元。

二.校內住宿繳費單預扣一般生5千元,低收、中低收生請持證明文件至住宿輔導組更改住宿繳費單,並以扣減後金額至臺灣銀行辦理申貸住宿費對保事宜。

三.水湳校區校內住宿費欲貸款者,因房型不同,請先確定申請到宿舍床位後,再列印住宿繳費單,依房型住宿費(住宿雜支不可貸款)至臺灣銀行辦理對保事宜,切勿超貸。

【申貸校外住宿費注意事項】

1.校外住宿費:台中最高為22500元,北港為8300元。

2.112學年起教育部嚴查「校外住宿費」貸款。確實有校外租屋之事實始能申貸校外住宿費,請同學繳交就學貸款第二聯時,同時繳交房屋租賃契約影本。

※上述辦理期限至113年2月19日(一)開學日為止,聯絡人: (04)2205-3366#1231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