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學期『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萬元』

重要通知

1.「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教育部預於112-2學期起,每學期減免學雜費計新臺幣1.75萬元(限大學部之本國籍學生、不含延修生)學生免提出申請,由學校直接在學雜費繳費單上扣除1.75萬元。

2.「各類生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行政院減免學雜費」(限大學部之本國籍學生不含延修生)、「其他政府部會就學補助(如軍公教人員子女、農漁會等)」均為政府補助款,僅能擇一補助,且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減免者,不得重複減免。

3.若以其它境外/僑生管道入學,但有取得本國籍者,請主動向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登錄身分證字號,並通知軍輔組更改繳費單(04)2205-3366#1231徐小姐

4.因112-2學期大學部本國籍學生(不含延修生)繳費單為預設扣減1.75萬元,若同時符合其他政府部會就學補助(如軍公教人員子女、農漁會、失業勞工等)請同學自行評估補助金額,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為避免嗣後追繳,欲放棄者,請最遲於11326()前來電更改繳費單,(04)2205-3366#1231徐小姐

5.繳費單第一批預於113年1月15日產生,大學部同學若金額有問題,請務必打電話確認,(04)2205-3366#1231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