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簡章
壹、考選對象及資格 一、考選對象: (一)軍官: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年滿20歲至32歲以內,在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以上 學校畢業,符合考選簡章所定資格條件,志願服務軍旅者。但在營志 願役士官、志願士兵、後備役士官兵及替代役備役人員,報考年齡為 年滿20歲至35歲以內。 (二)士官: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年滿20歲至32歲以內,在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專以上 學校畢業,符合考選簡章所定資格條件,志願服務軍旅者。但在營志 願士兵、後備役士兵及替代役備役人員,報考年齡為年滿20歲至35 歲以內。
二、報名(免費):(一律採網路填表) 請於報名期間,完成自費體檢後,登錄報名系統並上傳報名資料。 (一)報名應上傳資料: 1、 報名表: 請 至 「 國 軍 人 才 招 募 全 球 資 訊 網 」 (https://rdrc.mnd.gov.tw)首頁→線上報名→點選專業預備軍官 預備士官班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選填志願、上傳數位照片→電 子簽名欄親筆簽名(以正楷書寫簽名,字跡切勿潦草,以免無法辨識 致影響報考權益)。 (1) 上傳數位照片檔應為最近 3 個月內所拍攝並符合照相公會所訂定正 面半身脫帽數位照片檔規格:檔案應為灰階黑白影像檔或高彩之彩 色影像檔。影像中之人像部分由頭頂至下顎之高度應介於 2.5 至 3 公分之間,背景必頇為白色或淺色;不得配戴深色鏡片眼鏡或有色 隱形眼鏡。影像解析度每英吋不得少於 300Pixels。最高解析度不 超過 500Pixels。檔案名稱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儲存於 JPG 格式 (範例:A112345678.JPG)。不得使用合成影像或使用低於一百萬 畫素之數位相機所拍攝之數位照片。 (2) 按報名步驟完成報名表填寫及核對報名表後,於簽名欄親筆簽名確 認(報名表範例如附表5)。
三、 考選會將針對考生提供之資料實施審查,審查合格者,於表定期程內統 一寄發准考證,考生可於「國軍人才招募全球資訊網」 (https://rdrc.mnd.gov.tw)查詢審查結果。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 核發准考證,僅以專函通知考生,專函不予補發亦不退還報名所繳資料。 四、 考生如接獲役男入營徵集令,可持考選會開立之「報考證明書」(如附 表 9,頇先完成網路報名作業,始可至報名系統列印)或持國防部核發 之准考證或錄取結果通知單至兵役單位辦理兵役延期徵集事宜,凡未辦 理延期徵集而逕自入營者,視同自願放棄報考或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