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民國 114 年全民國防教育「暑期戰鬥營」
壹、目的: 為推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並採「多元教學」與「 寓教於樂」方式,結合國防專業與軍事特色,辦理暑期 戰鬥營活動,藉實訓、實作、實況,引導青年學子體驗 國防事務,強化國防建設對國家整體安全重要性之認知 ,建立全民國防信念,激發防衛國家意識。
貳、權責區分(分工職掌表如附表 1): 一、承辦單位: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各軍司令(指揮)部、國防大學 、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及國防醫學院。 二、協辦單位: (一)部內單位:國防部軍醫局、法律事務司、人事參謀 次長室、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後勤參謀次長室 及訓練參謀次長室。 (二)部外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國民 及學前教育罫)、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叁、營隊規劃(如附表 2、3、4): 一、陸軍司令部:金門、馬祖、澎湖、阿帕契特戰、蘭陽 鯨豚探訪、傘訓、裝甲戰士、戰甲職人及洄瀾戰鬥營 第 2 頁,共 40 頁 等 9 個營隊。 二、海軍司令部:海上生活體驗營及兩棲勇士挑戰營等 2 個營隊。 三、空軍司令部:航空戰鬥營及航空科技體驗營等 2 個營 隊。 四、憲兵指揮部:憲兵鐵衛戰鬥營。 五、國防大學:新聞研習營及國防科技實作研習營等 2 個 營隊。 六、國防醫學院:醫學暨戰傷救護研習營。 七、中正預校:科學體驗營。
肆、活動地點:臺灣本島、金門、馬祖及澎湖等地區。
伍、活動期程及召訓人數: 自 7 月 22 日起至 8 月 22 日止,辦理 18 個營隊、26 梯 次,召訓 1,470 人。
陸、參加資格: 一、報名資格: (一)報名學員頇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身分,不得持有大陸 地區「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 (二)除中正預校科學體驗營外,餘營隊接訓對象均頇年 滿 15 足歲國中應屆畢業生、未超過 32 歲在學學生 (不含民國 82 年 1 月 1 日以前出生者)。 二、參加對象: (一)金門、馬祖、澎湖、阿帕契特戰、蘭陽鯨豚探訪、 傘訓、裝甲戰士、戰甲職人、洄瀾、海上生活、兩 棲勇士、航空、航空科技、憲兵鐵衛營及新聞等 15 個營隊,開放國中應屆畢業生及各一般公(私)立 高中(職)以上學校在學學生辦理網路報名(需年 滿 15 足歲)。 (二)國防科技實作研習營:各一般公(私)立高中(職 第 3 頁,共 40 頁 )以上學校在學學生及國中應屆畢業生。 (三)科學體驗營:各一般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 (四)醫學暨戰傷救護研習營:各一般公(私)立高中( 職)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五)為關懷及提供弱勢家庭學子參與營隊活動機會,由 各辦班單位主動聯繫轄區內政府社會局、學校及非 營利(社福)機構,以推薦函或證明文件薦報中低 收入戶(弱勢)學子參加營隊活動;薦報人數不納 入總召訓員額;各梯次以訓額 5%為下限,所需報 名經費由國防部支應。
柒、報名及錄取方式:
一、網路報名: 為符合公帄公正原則,各營隊採網路個人報名方式, 經電腦公開抽籤後、郵寄書面報名表資料,由營隊審 核合格後,完成錄取作業。 (一)執行單位: 金門、馬祖、澎湖、阿帕契特戰、蘭陽鯨豚探訪、 傘訓、裝甲戰士、戰甲職人、洄瀾戰鬥、海上生活 、兩棲勇士、航空、航空科技、憲兵鐵衛及新聞研 習營等 15 個營隊。 (二)訓額分配(如附表 5): 1、各營隊員額開放予國中應屆畢業生及一般公(私) 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在學學生辦理報名作業。 2、人次室督導各單位及人才招募中心,遴選與本部簽 訂「國防培育班」學生參加,並完成相關人員資格 審查及名冊彙整,續由本部管辦學員參訓事宜。 (三)報名時間: 自 6 月 10 日 1200 時起 6 月 24 日 1700 時止,報名 資訊公告於「全民國防教育網、政戰資訊服務網及全 第 4 頁,共 40 頁 民國防教育臉書專頁」等帄臺,登入後點選「暑期戰 鬥營報名專區」,依表單引導選擇營隊報名(參訓 日期不重複原則下,可重複選擇營隊),由系統發 送「報名訊息」通知信函至個人電子信箱,代表已 完成報名程序;並於 6 月 25 日 1000 時辦理公開( 青年日報臉書)線上直播抽籤作業。 (四)公布錄取名單: 6 月 25 日 1200 時於「政戰資訊服務網」( https://gpwd.mnd.gov.tw)及「全民國防教育網 」(https://aode.mnd.gov.tw)公布各營隊錄取 名單提供查詢。 (五)錄取作業、郵寄報名表暨審查: 報名獲得正取人員,需於 6 月 30 日前,填寫報名 表資料,自行列印後郵寄至各營隊辦理審核,逾期 不受理(以郵戳為憑),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即 完成錄取作業。 (六)補正程序: 前項書面報名表如有缺漏或資料不足,由各營隊通 知錄取人員,於 7 月 7 日前完成補件。 (七)備取人員遞補作業: 各營隊正取人數不足時,由辦班單位於 7 月 11 日 前,通知備取人員完成遞補作業。
二、通訊報名: (一)國防科技實作研習營(獨立招生): 1、報名日期:自 6 月 10 日 0800 時起至 6 月 24 日 1600 時止。 2、報名方式:於國防大學理工學院網站,以網路報名 方式辦理(https://www.ccit.ndu.edu.tw)。 3、錄取通知:國防大學理工學院網站公布錄取名單( 第 5 頁,共 40 頁 https://www.ccit.ndu.edu.tw)。 (二)中正預校科學體驗營(採獨立招生作業): 1、報名日期:自 7 月 1 日 0800 時起至 7 月 7 日 1600 時止。 2、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辦理(中正預校)。 3、錄取通知:中正預校網站公布錄取名單(https:// www.ccafps.khc.edu.tw)。 (三)國防醫學院醫學暨戰傷救護研習營(採獨立招生作 業): 1、報名日期:6 月14 日0800 時起至7月14日1600 時 止。 2、報名方式:採用網路報名(https://ndmcmedcamp 24rd.weebly.com/sign-up.html)。 3、錄取通知:由國防醫學院召開錄取作業會議,決定 錄(備)取人員,並於國防醫學院網站公布名單( https://ndmctsgh.edu.tw)。 三、上開行政程序授權由各軍司令(指揮)部及辦班單位 ,直接掌握報名資料、審核、補正暨備取遞補等相關 作業。 四、各營隊辦理人員報到、遞補通知等作業時,應與參訓 學員切取聯繫,避免錄取員額不足情形發生。
捌、一般規定: 一、幹部考核: 各戰鬥營帶隊官及輔導幹部,應選優遴派儀表端莊、 負責盡職且有營隊辦理經驗之幹部擔任,並依規定完 成安全調查作業程序,以維護國軍形象。 二、生活作息: 暑期戰鬥營活動目的,為使青年學子親身體驗國防事 務,參訓學員生活管理方式應確依「國軍內部管理規 定」辦理;另有關營隊作息、膳食及福利品供應等應 與部隊待遇相同,並依國軍「餐飲衛生安全作業規定 」、「膳食衛生管理作業指導」及「餐飲衛生要求注 意事項」辦理各項膳勤作業。 三、服裝規定: (一)各項活動報到服裝,以整齊、簡單、樸實為原則。 (二)各辦班營隊依單位特性律定,如發給參訓學員穿著 迷彩服,服裝套量以合身為原則,請各需求單位循 第 10 頁,共 40 頁 後勤系統申補,結訓時清洗繳還地區補給庫(單位 後勤部門)列為堪品管制。 四、活動安全: (一)戰鬥營實施各項課程或活動,應先由專業課程教官 下達安全規定,特應重視夏令期間中暑防治宣導, 防治要領比照新兵入伍訓練模式辦理。 (二)營隊安排射擊或具危險性課程時,單位主官需全程 到場督課,並落實「一級督導一級」安全整備,務 期順利完成戰鬥營任務。 (三)各項課程確依規劃課表內容執行,不得任意增加未 排定課目,以維施訓安全與授課紀律。 (四)課程涉足野外或山區之營隊,應慎防毒蛇(蜂)及 蚊蟲咬傷。 五、交通運輸: (一)本島營隊: 1、為達國軍舉辦戰鬥營宗旨與特色,交通工具應與部 隊官兵一致,使用軍用輸具乘載,以維持部隊常態 作法,並完成勤前教育及任務提示,俾維行車安全 ;如有長程運輸實需,應由承辦單位編列年度專案 經費,辦理遊覽車租賃作業,避免排擠年度戰演訓 實需。 2、各單位應詳實規劃營隊課程,確遵國軍油、電使用 管理規定,並先期完成學員營舍水、電設施檢整, 俾撙節費用支出,完成施訓目標。 (二)外(離)島營隊: 1、金門、馬祖及澎湖戰鬥營(含航空戰鬥營及航空科 技體驗營)學員搭載軍機往返,統一以司令部(政 治作戰室)為申運單位,行文向空軍司令部申請搭 機,以利機務調派及管制,避免影響戰訓任務。 第 11 頁,共 40 頁 2、如遇天候不良需採取備案運送學員至國防大學政戰 學院待命時,由海、空軍司令部及憲兵指揮部支援 調派大巴士(海、空軍各 2 輛、憲兵 1 輛),請相 關單位於外(離)島營隊活動報到日前,先期完成 車輛申請及押車官、駕駛等人員差派作業。 3、請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協助外(離)島營隊報到期 間,候機室場地整備及登機報到等事宜。 六、輔導機制: 各營隊成立「男、女性輔導員機制」,負責學員生活 輔導及寢室內生活管理;如學員發生心緒失衡狀況, 責由單位心輔人員(心輔官或心輔員)協處。 七、各單位應積極運用社群媒體、網路等多元管道,擴大 活動宣傳及報導,彰顯戰鬥營之特色,吸引國人關注 ,以期發揮最大教育效益。 八、各軍司令(指揮)部將戰鬥營各項規定暨要求,納入 場地預檢項目,本部將適時派員督檢(要項如附表 9 )。 九、各單位適度說明國軍人才招募相關資訊,鼓勵學員填 註「國軍招募意願登記表」,俾利導引青年加入國軍 行列(如附表 10)。 十、各營隊於學員報到後及結訓前應實施問卷調查,並於 結訓一週內完成前、後測數據分析報部,俾供精進爾 後活動參據,問卷答案卡統由本部印發各營隊運用( 如附表 11)。 十一、辦班單位製作各項文宣品,應頇完成審查,並簽奉權 責長官核定,避免衍生後遺;另各項文宣品頇提供 1 份繳交至本部,俾利今(114)年工作檢討會擺置陳 展。 十二、各營隊於活動辦畢後 2 週內,應將活動紀實(含光碟 第 12 頁,共 40 頁 、文宣品及佐證資料)繳交本部,據以辦理獎勵。 十三、請各軍種及辦班單位主動成立營隊臉書、IG 等粉絲 專頁,分享及宣傳活動期間照片與紀實,以提升活動 文宣效益,並可運用 LINE 群組等通訊軟體,提供學 員報到前與活動期間應行注意事項,以凝聚參訓學員 向心;另各項文書資料應將依本部訂定時間完成繳交 ,各項績效納入成效檢討酌予議獎。 十四、各單位確依本實施計畫,結合任務特性據以頒訂所屬 營隊計畫,按分工職掌推動本活動;未盡事宜,另令 補充之。 十五、本案承辦單位聯繫資料: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 處 許 卲 同 中 校 , 電 話 : 02-85099079 、 傳 真 : 02-8509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