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案廣為宣導周知

一、內政部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 及諮詢業務。該會自113年8月1日起開辦租屋糾紛承租人電話法律諮詢服務(電話:412-8518轉2再轉6(市話請直 撥,手機請加02),並自114年9月30日起,針對領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或地方政府二年內核發之租金補貼核定函之承租 人,於經鄉鎮市區或消費爭議調解不成立或不服不動產糾紛調處結果時,或為法院調解、訴訟等程序之被告或相對人 時,得依「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向該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律師代理等法律扶助協助。 二、茲檢附內政部委託該會公告與服務簡介單張電子檔各乙份,將上述服務資訊轉知住宿服務單位與全校師生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