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勵助學計畫】面談事宜

111年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勵金申請,請於1113月17日找導師完成面談事宜:

  • 申請資格:

一、符合以下各點學雜費減免之一條件者:

()低收入戶學生。

()中低收入戶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原住民族學生。

二、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者。

三、家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四、懷孕學生、扶養未滿 3 歲子女之學生。

  • 備妥文件:
  • 符合學習輔導獎勵金辦法資格學生,請自行填寫並列印自評表(附件1)找導師(碩博班同學請找指導教授面談)面談。
  • 學生家庭突遭變故者(如經濟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者或因突發性家庭經濟困頓情況影響就學或曾申請家庭急難補助並未獲改善者等),自行填寫並列印自評表(附件1)+家庭突遭變故表(附件2)+相關佐證資料找導師面談,以利導師核定補助類別。
  • 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及身體不適(如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不能與導師當面面談者,請採以視訊方式面談。
  • 其他:
  • 面談錄取結果於11141日前學生於資訊系統查詢最後核定正備取名單、類別及申請計畫。
  • 如獲補助,須完成計畫規定(亦即1114-6月及7-11月完成各18小時時數並檢附相關資料),未達成者未來將取消申請資格。
  • 其他未盡事宜,詳如 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勵辦法(附件3) 或洽學務處軍輔組分機1240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