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校外租金補貼】109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公告
2021-03-07
【申請日期】自110年2月22日至110年3月17日5PM 止
【申請資格】
1.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2.已於校內住宿或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不得提出申請。
3.延長修業、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同時修讀二個以上同級學位者,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不得重複申請補貼。
4.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5.未向直系親屬承租住宅,該住宅所有權人亦非本人之直系親屬(含學生或配偶之父母、養父母或祖父母)。
【檢附相關申請資料以紙本提出申請】:
1.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正本。(未滿20歲者需家長簽名)
2.租賃契約影本。【需包含(1)出租人及承租人之姓名、(2)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3)租賃住宅地址、(4)租賃金額與、(5)租賃期限】,若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權人,請補充填寫房屋所有權人姓名、身分證字號。
3.租賃地址之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正本。
4.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申請者)
【到校繳交】
英才校區: 學務處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呂小姐(04) 22053366分機1231
校本部水湳校區 學務處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徐小姐分機1237
【相關申請文件請參閱附件:校外租金補貼Q&A】
檢附「學生校外租金補貼申請書」、「校外租金補貼Q&A」含「租賃契約及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審核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