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1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一、依教育部110.12.21臺教學(五)字第1100172245號。
二、請各單位、各院系所於學生離校前完成宣導,並實施班會紀錄備查,宣導重點如下:
(一)配合新冠肺炎防疫事項,配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二)注意室內外活動安全,避免涉足不正當場所。
(三)注意工讀安全,慎防職場陷阱及詐騙事件。
(四)注意交通安全,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
(五)注意賃居安全,慎防一氧化碳中毒。
(六)注意校園人身安全,避免獨留教室,夜歸結伴同行。
(七)避免受他人慫恿或好奇嘗試毒品,拒絕菸害。
(八)避免可疑詐騙電話或慫恿操作ATM轉帳,反詐騙165。
(九)防制犯罪及網路賭博,避免觸法。
(十)預防網路沉迷,維持健康休閒生活。
三、寒假期間,各單位需配合門禁管制,下班前檢查水電、關妥門窗,慎防宵小行竊。
四、寒假期間,學生策辦二日以上戶外活動營隊,需提前知會校安中心登錄,實施安全管制。
五、寒假期間,校內發現可疑徵候或知悉同學有安全狀況,通報校安中心04-22022205。

附件-111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